經常覺得會有人害自己屬於精神病嗎?

經常覺得會有人害自己,想必很多人都曾經出現過,尤其是一些和周圍人相處不是很融洽的人更容易出現這樣的想法。那如何判斷是不是正常的想法還是精神病性症狀的妄想呢?可能要從下面幾個方面來區分。

如何區分正常的想法和妄想?

經常覺得有人害自己也不一定就是精神病,要看對於有人害你的觀念是否堅決,是否能夠轉變,如果在得到諸如不在場證據或是警察的保證的時候就會放下自己的懷疑,或是不是很堅信有人要害自己的想法,那可能就不能滿足妄想的標準,也就不能算是被害妄想,更進一步講,很可能就不能算精神障礙了。

但如果對於覺得有人要害你的想法是持續的,而且非常堅決,不管別人怎麼解釋,怎麼擺事實講道理,比如警察經過調查跟你說不存在有人想害你,但你仍然堅持認為一定是有人要害你,甚至覺得警察和害你的人串通一氣,那很可能你的想法就是精神病性症狀——被害妄想,所以你也就真的可能屬於精神障礙疾病,至於是不是思覺失調症,則需要看更多的方面表現了,畢竟診斷思覺失調症是有著嚴格的診斷標準的,其中包括:症狀標準,嚴重程度標準,病程標準,只有同時滿足上面三種診斷標準,才能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症。

希望我的介紹能夠幫助你大致上了解自己的想法算不算妄想,從而判斷自己屬於不屬於精神疾病。不過我還是要說,確診精神障礙一定要到專業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找專業的精神科醫生診斷,因為精神障礙都是非常複雜的,只有有經驗的醫生才能正確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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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種經常幻覺自己被害可能是精神病,經常覺得有人害自己其實也可能是精神病的一種典型的症狀,這些都是一種恐懼的狀態下出現的推理判斷出現思維混亂堅信自己受到傷害而做出的防備機制,也有可能是腦器質性病變,或者是有依賴導致的酒精中毒性症狀。除了有幻覺以外需要排除有沒有其他的症狀,比如說病人有沒有精神活動,逐漸變遲鈍,對人冷漠疏遠躲避親人,並懷疑親人對自己有敵意感,寡言少語,喜歡獨自呆坐,無目的漫遊,生活散漫,不遵守紀律,對周圍的人勸告不加以理睬。

還有一部分人可能會出現經常性格反覆無常,無緣無故發脾氣,不能自制,敏感多疑,也有可能出現幻想自語自笑或者是無端的恐懼部分呢,也可能會出現類似精神官能症的症狀,比如說工作缺乏熱情,學習和工作能力下降,出現強迫狀態怕病,怕得病,怕說錯話,這種情況一般可能會持續幾個月幾週或者是數年,所以說一旦有這些症狀的話,需要排除有沒有初期精神病的症狀。

一旦出現這些症狀以後需要及時的就醫尋找原發病,如果急性期治療效果還是比較不錯的,急性精神症狀的話,得到良好的控制,後期繼續用抗精神病藥物維持一個月左右,病情可能會進一步緩解,然後逐漸減量以維持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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