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腫瘤切除後多久可以開始化療?

胃癌腫瘤切除以後2週就可以進行化療,如果患者恢復較慢,可以延長,建議不要超過4週,具體遵醫囑。

胃癌腫瘤切除以後,病理分期在2期以上的,或者1期有復發風險的,都應該進行輔助化療。可以降低復發轉移的風險。

化療藥物的選擇常常是兩藥或者三藥聯合化療,通過不同的化療機制殺傷殘留的腫瘤細胞,能夠取得更好的治療效果。

輔助化療也會有相應的不良反應,所以在化療期間,應該密切關注,初期發現不良反應,初期進行臨床干預,避免產生嚴重的情況,危及患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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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患者應該在術後四週左右的時間進行化療,如果術後恢復的效果不好可能會延後。

一般情況下,胃癌患者在進行手術以後,身體需要一段時間進行恢復,胃癌手術的創口較大,患者通常需要四週左右的時間,身體才能基本恢復正常,因此化療需要在胃癌手術結束後四週左右再開始。如果胃癌患者在術後出現的不良反應較為嚴重,出現創口感染、胃出血等,是不能立即進行化療的,化療的時間還需要進行一定的推遲,否則不利於病情的恢復。

胃癌患者在術後應該注意創口清潔衛生,避免發生感染的現象。並且注意清淡飲食,避免攝入生冷寒涼、辛辣刺激等食物對胃部造成刺激,引發胃部炎症、胃出血等,不僅不利於身體的恢復,也容易耽誤後期的治療,導致癌細胞擴散、轉移等。患者在化療期間,可能會產生脫髮、厭食等症狀,患者還需要及時調整好心態,積極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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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議胃癌術後1個月內進行化療,具體原因如下:

1、手術對患者的體質造成嚴重打擊,需要一段時間恢復。

2、如果腫瘤有殘留或淋巴結有遠處轉移,腫瘤可能會利用這一段時間的休養緩慢再次生長,所以不能等待太長時間。

3、1個月內接受化療治療效果較好,臨床資料表明,胃癌手術後1個月內化療可大大降低復發率。如果超過2個月再進行化療,則復發概率相對增高。而超過3個月沒有化療,之後再接受化療往往不能達到降低復發率的目的。

總之,胃癌患者應該在術後1個月內儘早化療,但需要依據患者的癒合情況、恢復情況決定。如果患者恢復較差、身體素質較差,不適合化療,也不能進行化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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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手術後具體的化療時間,需要根據具體病情或恢復情況而定,通常在術後3週左右,不超過1個月較好。進行化療的前提是術後恢復較為順利,通常在臨床上,患者手術後10天或2週左右,恢復得差不多可以出院。這種情況下,可以在家裡休息調養1週左右,機體多數基本恢復,身體狀況、飲食狀況較好,此時則開始進行化療。

化療的原則是在身體允許的情況下儘早化療,通常在術後3週左右,患者基本可以耐受化療。還有部分患者,尤其本身身體較弱,可能需要更長時間的恢復,例如回家後休息1週仍然不夠,可以多休息幾天,也可以多休息幾週,但是儘量不要超過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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