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55次/分低於正常水平,應考慮為心搏過緩。正常人心率正常值應該在60-100次/分,低於60次/分應考慮為心搏過緩。
心搏過緩可以見於一過性的功能性疾病,也可以見於器質性病變,其中包括非心臟疾病以及心臟相關疾病。對於年輕人,尤其是年輕女性或者更年期患者,心搏過緩可能為自律神經功能失調引發,對於此類患者應積極去除焦慮、緊張、情緒波動等相關誘因。對於去除誘因之後仍有明顯心搏過緩,並有相關症狀患者,可酌情應用心寶丸、生脈等藥物提升心率。此類心搏過緩一般無不良結局,無需過多關注。
心搏過緩還可以見於甲狀腺機能低下等相關疾病,對於此類相關疾病引發的心搏過緩,應積極治療原發疾病,改善心搏過緩。心搏過緩同時可以見於一系列心律失常,如竇性心搏過緩、竇房傳導阻滯、房室傳導阻滯等。對於此類疾病引發的心搏過緩,應積極治療相關心律失常,同時盡力確定引發相關心律失常的基礎心臟疾病,針對基礎心臟疾病積極治療,可以明顯改善患者臨床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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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為55次/分不正常,低於正常值,正常人的心跳範圍為60-100次/分,此為安靜狀態下的心跳正常值範圍。若心跳>100次/分即為心搏過速,<60次/分為心搏過緩。心搏過速常見於兩種情況,生理性因素,如喝酒、喝濃茶、喝濃咖啡、運動及吵架等情況可發生,但此為生理性因素,無需治療。亦可由疾病引起,心臟外疾病,如甲狀腺亢進、貧血及肺部感染等可引起心跳快,治療原發病即可。
亦可由心臟原因引起,如心房顫動、房撲、房性心搏過速、室性心搏過速及室上性心搏過速等,此類因素需由心臟專科醫生進行治療。亦可由心搏過緩引起,運動愛好者或運動員平時心跳較慢,常慢至50-60次/分,但此為生理性因素,無需治療。也可由疾病引起,如心臟病、病態竇房結症候群及房室傳導阻滯。此兩類情況都屬緩慢性心律失常,可引起較嚴重的心搏過緩,此時需安裝永久的人工心臟起搏器進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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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55次/分,對於絕大多數人群來講是不正常的一種心率範圍。通常情況下按照指南的規定,人體的心率在60-100次/分之間定義為是正常的心跳頻率。如果是小於60次/分,考慮是心搏過緩,心搏過緩當中又可能分為不同的種類,說明如下:
正常心率:對於某些老年人或者說是運動員等等,可能會有竇性心搏過緩,如果患者沒有任何症狀,在55次/分左右的心率也認為是正常,可以接受;
不正常心率:如果患者不是竇性心搏過緩,而是其它種類的心律失常,比如說有緩慢性的心房顫動,或者說是一度以及三度房室傳導阻滯等等類型,在這種情況下患者的心跳不正常,由於各種緩慢性心律失常所導致的患者心跳減慢,可能會誘發患者出現胸悶、乏力、呼吸困難、頭暈,甚至暈厥等多種症狀,需要進一步去明確病因,並且積極治療。
最終更新日: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