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復發和轉移風險最高是在哪幾年?如何平安度過?

一般來講,惡性腫瘤復發在術後3年內是高峰期,5年後不復發,後續復發的風險就大大降低了。所以,多數惡性腫瘤複查,要求在3年內每3~6個月複查一次,分期偏晚一點的,應該每3個月就複查一次,分期早一點的,可以每6個月複查一次。也就是說術後前3年,要查的更勤一點,監測更密集一點,在高復發的時間段儘可能發現有可能出現的危險,初期干預。而5年之後,要求每年複查一次就可以了。

上述這些也可以這樣理解。

惡性腫瘤在手術切除後,如果體內仍然存在殘餘的腫瘤細胞,會隨著時間推移逐漸增殖,在癌細胞達到一定數量,形成癌結節或腫塊的時候,就能被我們的影像學檢查發現,包括電腦斷層、核磁、都卜勒超音波等等。而癌細胞增殖到可以被我們臨床發現的時間段,大多數在3年之內。如果5內仍然沒有發現有腫瘤復發的證據,多數就可以宣告臨床痊癒了。但是,目前有很多術後抗腫瘤維持治療的方法,也會對這個復發的時間點有影響,也就是說5內沒有復發仍不可以掉以輕心。比如:乳癌的術後輔助內分泌治療,長期口服內分泌治療藥物,也會推遲這個復發的高峰期,使一些患者在5年後,甚至10年之後仍然也有個別復發的情況。

總之,惡性腫瘤的復發,前三年是重點,隨著時間推移,復發的風險會越來越低,但不代表真正的痊癒,需要在5年以後,做每年一次的複查,並長期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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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在恢復期間復發、轉移最常發生在5年之內,大約有70%-80%的病人在此之間復發、轉移,5年之內沒有發生復發、轉移的癌症往往被看作臨床治癒,其後也不是絕對的不復發,復發、轉移的發生率就很低了,並且時間越久復發率越低,無限地接近真的治好、治癒。

癌症復發的客觀原因有癌症種類,比如小細胞肺癌就比非小細胞肺癌容易復發,肝癌就比胃癌容易復發等,還有分期、組織分級、基因分型、病人年齡、身體狀況等眾多因素也與癌症復發轉移有關。復發的客觀因素無法改變,那麼,減少復發、轉移我們只能從主觀、可改變的因素去考慮。

手術是許多常見癌症的主要治療手段,但我們要清楚地認識到,手術刀再怎麼鋒利也只能切除局部病變,或者腫瘤周圍重要血管、臟器還有手術刀不能到的地方,這就需要配合其它輔助治療。比如乳癌存在腋窩淋巴結陽性的情況,術後是需要輔助放療,沒有輔助放療腋窩也就有可能殘留病灶,還不說其它地方潛伏的癌細胞也需要輔助化療、內分泌治療、標靶治療等方法予以最大程度地消滅癌細胞。因此,術後規範化的治療是避免復發轉移最主要的措施。

術後適合自己的運動,每個病人的身體狀況都不一樣,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地動一動,但不要強求,比如現在天氣變冷,室內活動活動,不一定非要戶外活動,感冒了可不好。活動鍛煉有促進胃腸功能、改善疲乏、提高免疫力、減輕心理壓力等等好處。

合理膳食結構、避免不健康的飲食習慣也與癌症恢復有關,消化道腫瘤相關性大一些。肉以禽肉、魚肉為好,蔬菜水果、五穀雜糧都要搭配一些,不偏食、不刻意追求抗癌食物。根據營養狀態適當調整飲食結構,比如體胖病人要控制一些高能量食物,營養差的病人就要多一些高能量食物。

精神狀態也影響著腫瘤發展,也可以說你越怕它、它越來!病人擔心、害怕也難免,儘可能地放鬆心情,外面走走,多和其他人交流,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良好心態是戰勝疾病最基本的要求。

雖然我們努力了,但是眾多客觀因素無法改變,監測複查必須重視,治療結束時間越近複查越頻繁,大多數癌症推薦2年之內每3-6月複查1次,2-5年內每年複查1次,當然還要結合具體情況,也是早發現、早治療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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