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後脫位如何治療?

頸椎後脫位的損傷初期以非手術治療為主,一般採用枕頜帶牽引,取中立位,牽引時間為2~3週,再採用頸領固定2~3個月。

如有頸椎不穩或合併脊髓壓迫,應予以手術減壓植骨融合。頸椎後脫位又名過伸性脫位,作用於面、額和頰部的暴力,可使頸椎產生過伸活動。可使前縱韌帶撕裂,隨著暴力的持續可引起椎間盤破裂,後方椎間關節囊撕裂和後縱韌帶斷裂。損傷的結果使上位椎體下緣在下位椎體上緣向後移動,形成頸椎後脫位。脫位節段椎管變形,脊髓可被後移的上位椎體後緣、後凸的後縱韌帶椎間盤組織以及褶皺黃韌帶壓迫造成損傷。在頸椎暴力消失時,使頸部肌肉的收縮作用於脫位的頸椎,可以恢復正常排列,故在普通X線片可表現為正常現象。但後結構可能出現小骨折片,椎前軟組織腫脹增厚,椎間隙前方開口增大,椎體前方邊緣可出現撕脫性骨折等。患者臉部、額部常有皮膚擦傷、挫傷及皮下血腫等。

從整體生理功能來看,通常將脊柱穩定性優先於活動性來考慮,目前隨著MRA、CTA和薄層電腦斷層掃描、三維重建圖像的推廣應用,臨床上可以對脊柱結構改變進行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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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有中央管症候群者先以非手術療法為主。2~3周後視恢復情況及影像學檢查結果再決定是否手術。

對有明確致壓物者應視病情而定,有脊髓受壓症狀者應酌情及早施行手術切除致壓物,或通過恢復椎管列線達到減壓目的。對無脊髓受損症狀者,可先行非手術療法,待病情穩定後再決定是否行手術切除致壓物及進行融合。首選方法為頸前路減壓術。

椎節嚴重不穩伴有發作性神經症狀者應先行牽引療法,待病情穩定後,可酌情行前路或後路植骨融合術或內固定術。

不伴有神經症狀者應臥床,略前屈位牽引2~3週,然後再以頭-頸-胸石膏固定3~4週。也可選擇手術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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