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的心跳60-100次/分,因此心跳98次/分是正常的。
當心跳小於60次/分時,稱為心搏過緩。心搏過緩時,如果沒有明顯症狀,表明患者可以耐受當前心率,可不予特殊處理;若患者有胸悶、氣短等症狀時,則需要植入心臟起搏器。當心跳大於100次/分時,稱為心搏過速。心搏過速時應及時前往醫院就診,完善心電圖及動態心電圖檢查,明確心搏過速的原因,針對病因治療,必要時可在醫生指導下口服適量β受體阻斷劑降心率。
另外,如果心跳在正常範圍內,但是仍有心慌、心悸、胸悶、氣短等症狀時,可考慮跳動節律異常,仍建議前往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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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診斷標準,心跳98次/分處於正常範圍,但已經相當接近診斷標準100次/分。如果心跳>100次/分,可以診斷為竇性心搏過速,但98次/分尚不能稱之為竇性心搏過速,但心跳已經增快。如果心跳98次/分發生在運動或飲用咖啡、濃茶時,一般沒有問題,當停止運動以及停止飲用咖啡、濃茶時,心跳可能會恢復正常。
但如果在靜息狀態下心跳達到98次/分,心跳較快,提示病人的交感神經已經被激活。如果是冠心病的病人,需要應用藥物將心率控制在55-65次/分,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心肌的耗氧量。如果是高血壓的病人,可以把將心率降低到<70次/分,是對高血壓的患者所要達到的靶心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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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98次/分屬於正常心率範圍,但屬於正常心率範圍的高限值。目前臨床研究顯示正常健康的成年人心率範圍應在60-100次/分,如果心臟跳動頻率在此區間範圍內,說明心臟既能夠較好為各個重要臟器供血、供氧,又能夠得到充分休息。如果心臟跳動頻率過快或過慢,需第一時間到心內科門診或心律失常專病門診進一步檢查,由專業心律失常醫生評估病因。
臨床中出現心跳過快,包括生理性因素與病理性因素,當人體在情緒緊張、激動或者劇烈運動時會出現心搏過速,屬於生理性因素。而患者有甲狀腺亢進、貧血、感染等情況時也會導致心搏過速,屬於病理性因素。同時臨床中還發現存在病理性因素能夠導致心搏過緩,包括電解質不平衡、甲狀腺機能低下、嚴重營養不良、納差等,需在醫生指導下,積極治療原發疾病,才能使心率過快或過慢情況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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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98次/分,對於健康人,多屬於正常現象。正常人的心率範圍多在60-100次/分,而在疾病狀態下,往往需要控制更嚴格。
對於冠心病患者,建議心率控制在靜息55-65次/分區間內。心跳98次/分多提示急性心肌缺氧、急性心功能不全狀態的存在,建議給予心臟都卜勒超音波、B型腦鈉肽前體以及生命體徵相關檢測,明確有無心臟衰竭事件的發生,給予利尿劑為基礎的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抑制劑、β受體阻斷劑等強心藥物綜合應用。另外,要積極排除內分泌疾病,如甲狀腺功能異常等可能性。
最終更新日: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