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解期的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考慮懷孕,急性發作期的類風濕性關節炎不適合懷孕。
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病情穩定至少半年以上,所服用的藥物沒有明顯的胚胎毒性時,可以正常備孕。
懷孕期間需要增加葉酸等營養素的補充,並且調整所服用的藥物至最小有效劑量,維持治療效果,有利於胎兒正常發育。
另外,孕期需要加強檢查,發現異常時及時處理。孕期應注意防寒、保暖,注意適當的功能鍛煉,預防關節炎急性發作。
正處在急性發作期的類風濕性關節炎,一方面因藥物的副作用會影響胚胎發育,另一方面炎症性病變有可能累及心、肺,懷孕後心肺負擔增加,不利於病情控制,所以暫時不適合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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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病情穩定期可以懷孕,急性發作期不建議懷孕。
類風濕性關節炎雖然有一定的遺傳因素,但是遺傳的只是易感體質,並不會將這種疾病直接遺傳給子代。從這個方面來說,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可以懷孕生子。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發病原因與性激素水平的變化關係不大,懷孕期間內分泌系統的變化,不會顯著加重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發展,所以在病情穩定期可以懷孕。
但是,在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活動期,通常需要使用多種藥物進行治療,控制急性症狀,這些藥物對胚胎的發育有明顯的不良影響,所以暫時不建議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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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當病情控制穩定後,一般可以懷孕。但在懷孕之前需要先前往醫院進行孕前檢查,只有身體滿足備孕條件後,才建議進行備孕。需要注意的是,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如果有備孕計劃,應提前告知醫生,醫生會根據患者病情,在儘量控制類風濕性關節炎病情平穩的基礎上,酌情選擇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部分對胎兒有影響的抗風濕藥物在懷孕前需要停服半年以上,甚至2年,否則可能會造成胎兒畸形。
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在備孕期間,保持良好的情緒也很重要,如果情緒過於緊張也可能會影響受孕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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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懷孕。
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以關節病變為主的一類自身免疫性疾病,該疾病的發生與感染、雌激素的水平變化、遺傳等多種因素的作用有關,但並不影響患者的生育能力。對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當病情穩定控制一年以上,最近半年左右未使用影響胎兒發育的免疫抑制劑時,可以在風濕免疫專科和婦產科的共同指導下進行備孕。由於孕期體內的雌孕激素的變化,容易影響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要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定期產檢非常重要。
因此,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疾病控制平穩且沒有服用影響胎兒發育的藥物時,是可以懷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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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懷孕。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常見的慢性、全身性、免疫性疾病,該疾病的發生病因尚不明確,目前認為遺傳、感染、性激素、吸菸等多種因素參與作用,導致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發病。
而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患者生育能力並不受到影響,當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病情穩定控制時,可以考慮懷孕。
有研究發現,患者在妊娠期間病情可以得到緩解,尤其是在妊娠最後三個月的症狀改善明顯,提示性激素的水平變化在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發病中起一定的作用。
因此,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病情穩定時,可以考慮懷孕。
最終更新日: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