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治療方式有哪些?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一種發生於早產、低體重兒的視網膜血管異常增生性疾病。該疾病是世界範圍內的導致兒童盲的重要原因之一,約占兒童盲的6%~18%。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主要與早產及視網膜血管發育不成熟密切相關。此外,不規範吸氧、生後體重增長率低、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新生兒呼吸窘迫、感染等多種因素可能會增加視網膜病變的風險。

對於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需根據其病變分期及分區的不同,常採用不同方法治療。治療方式主要包括雷射光凝、玻璃體腔注藥、冷凝術、鞏膜扣帶術以及玻璃體視網膜手術等。

1、雷射光凝可破壞視網膜周邊無血管區,減少需氧量,降低VEGF(血管內皮生長因子)表達水平,抑制新生血管,從而控制病情發展。

2、玻璃體腔注藥也可降低VEGF表達水平,促進視網膜血管正常發育。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是一種發生於早產、低體重兒的視網膜血管異常增生性疾病,是導致世界範圍內的兒童盲的重要原因之一。建議及時就醫診治,並在專業醫生指導下選擇合適方法進行治療,以獲較好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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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為早產兒視網膜發育不成熟的表現,多發生於早產兒或者低體重兒,患兒出生時眼底視網膜血管沒有發育成熟,出生以後因血氧濃度發生變化,因此未完全血管化的視網膜會因血管收縮、血管異常增殖引起病變。早產兒視網膜上血管沒有長到邊上,因此邊上血管就會出現異常增殖,而血管沒有功能,因此這部分的視網膜功能就會消失。

臨床要求出生體重小於2千克或孕周小於32週的早產兒和低體重兒,或矯正胎齡為31-32週的早產兒,在生後4-6週應進行眼底檢查,但對於存在嚴重疾病或長時間吸氧的患兒,可以適當放寬篩檢指征。另外,如果孩子確診為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時,不一定需要立即治療,建議根據病變分區、病變部位、病變程度和分期,進行隨訪或治療。目前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治療包括藥物、雷射治療,嚴重者需要手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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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是指在孕36週以下、低出生體重、長時間吸氧的早產兒,其未血管化的視網膜發生纖維血管瘤增生、收縮,並進一步引起牽引性視網膜剝離和失明。

其病因是未完全血管化的視網膜對氧產生血管收縮和血管增殖而引起。正常視網膜血管約在胚胎36週發育達到鼻側邊緣,40周時達到顳側緣。此期內暴露於高濃度氧,引起微血管內皮細胞損傷、血管閉塞,刺激纖維血管組織增生。

該病一旦發生,進展很快,可有效治療的時間窗口很窄,因此應對37週以下早產兒出生後及時檢查,對高危者應每周檢查。在第2~3期可行雷射或冷凍治療,凝固無血管區。第4~5期,行玻璃體手術切除增殖的纖維血管組織,同時做光凝,以挽救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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