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三個月有些藥可以吃,有些藥不能吃,但是儘量不要吃藥。
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根據藥物對胎兒的危害,將藥物分為A、B、C、D、X 5個級別。早孕的前三個月,A級藥物可以吃;B級藥物在醫生指導下也可以吃;服用其他級別的藥物就需要權衡利弊或者終止妊娠。
不同胎齡的胎兒對藥物的敏感性也不同。胚前期即受精後的最初2週,這個時期受精卵還未著床,組織、器官還未發育,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的。此時期內胚胎受到致畸因子作用後,或者死亡,或者完好存活,只要不發生畸形,就可以繼續妊娠。受精後3-12週為胚胎器官分化發育、不斷形成的關鍵時期,這個時期是致畸的高度敏感時期,用藥需要慎重,最好不要用藥。
懷孕前三個月是胎兒致畸的高敏時期,這個時期儘量不要用藥,但不是絕對不能用藥,用藥時需要做到選擇對胎兒安全的藥物;對於不必要或者是可以推遲使用的藥物,儘量推遲到孕中期或者分娩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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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前三個月是否能吃藥,主要取決於藥物的種類,有些藥物可能會影響胎兒的生長發育,因此應避免自行選擇藥物。
懷孕前三個月胚胎的生長發育尚未穩定,而且正處於發育關鍵時期,如果沒有出現明顯的不適症狀,而且患的是自限性疾病,一般不建議吃藥,此時需要多喝水,補充體內所需要的水分,過段時間後可能會自行恢復,以免用藥給胎兒的生長發育帶來影響。如果出現了明顯的不適症狀,可以到醫院進行相關的檢查,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安全性較高的藥物,在懷孕前期是可以吃的。但是有絕對用藥禁忌、致畸風險的藥物應避免在整個孕期使用,以免對胎兒的生長發育帶來影響。
在用藥期間,需要時刻注意身體的變化情況,避免長時間的用藥,也不要自行加大藥物的用量。平時也需要嚴格控制飲食,應避免吃炸雞、漢堡等油脂含量比較高的食物,也應避免吃含糖量比較高的食物,比如巧克力、奶油麵包等,以免影響藥物效果。如果在治療期間出現了其他明顯的不適症狀,或者用藥後依然無法緩解,需要及時告知醫生,在醫生的指導下更換藥物。
最終更新日:2024-04-08